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3部分:合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》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开始征集
2022-08-19 江苏微标标准认证有限公司 0
关于公开征集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3部分:合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》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[2022]22号),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61)提出的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3部分:合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》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已由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。为广泛吸收各相关方参与,充分依托行业资源开展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,SAC/TC261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标准制定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介绍 国家标准制定项目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3部分:合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》(计划号:20220569-Z-469)等同转化国际标准ISO/IEC TS 17021-13:2021,现已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委立项审批,归口单位为SAC/TC261。 ISO/IEC TS 17021-13 作为 GB/T 27021.1-2017/ ISO/IEC17021-1《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 1 部分:要求》的补充内容,针对合规管理体系,就审核及认证过程中人员和机构的特定能力做出要求。该标准对于增强认证机构针对合规管理体系审核能力,提升我国各类型组织的合规水平,加强合规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 二、推荐要求 (一)参与单位:可为国家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各阶段提供必要的资源,并为专家提供支持。 (二)起草专家:专家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,并能保证按要求全过程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。 (三)每单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人。 三、起草组组建 SAC/TC261秘书处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组建起草组。 四、报送材料要求 请报名参加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填写《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表》(见附件1)和《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2022年8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(word)和盖章扫描件(PDF)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技术标准部(信息汇总表反馈excel表格即可),无需报送纸质材料。 表格下载路径: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网站-技术标准-国家标准栏目。 五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:郭雅; 联系电话:010-82262000,13552557637; 电子邮件:guoy@ccaa.org.cn;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56 号。 附件: 附件1: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表 附件2:认证认可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专家报名信息汇总表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
来源:中国认证认可协会
来源:中国认证认可协会